我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大学生,大学授予我优秀奖学金,我的父亲要我把它交给他,犹如他给我交纳大学的学费一样;然后他放弃了这个要求,没有再提奖学金的事情;后来我才知道,奖学金其实就是我们交给大学的学费,大学把它返还给我们了,我觉得应该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的父亲,当我告诉他的时候,他说:“这笔钱是他的权利。”但我认为这笔钱是我权利,因为大学由于我成绩优秀而给我退回了学费,况且我和大学有一个合同,只要大学退还一年的学费,我就要在大学、或者他们在政府的任何地方为我选择的岗位上工作一年,如果我不接受,必须要把这笔钱还给大学,我为了获得奖学金也在学习中吃了不少苦头;为了这笔钱我要向大学做出承诺;我打算把钱给我的父亲,但我想知道这钱是我的权利、或者是他的权利? 值得注意的是我的父亲不缺钱,他的财产估计有百万第纳尔,而我只有自己的奖学金,我还想用它读研究生,我的父亲说,他不能保证我读研究生。